网友“熊先生”:满意,谢谢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 时间: 2019-07-12 15:08:29日前,网友“熊先生” 在长沙县委县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星沙”上留言:城镇医疗保险问题。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医保局回复了网友。之后网友反馈:“满意,谢谢。”
网友留言:
请问下相关领导,房子买在长沙县,但是户口没迁过来。怎么跟小孩和老人买居民医保。
单位回复:
长沙县医保局回复: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您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我县取得暂住证(居住证)即可在我县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携带居住证、户口本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至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网友反馈:
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反馈:“ 满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