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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邓先生”:问题解决了,满意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孙雨桐 时间: 2019-11-05 16:10:06 

网友“邓先生”在长沙县委县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星沙”平台留言:池塘能批宅基地吗?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㮾梨街道办事处回复了网友。之后,网友反馈:“问题解决了,满意。”

网友留言:

请问长沙县㮾梨镇金托村池塘能批宅基地吗?现在是所有林地都不能批了。

单位回复:

㮾梨街道办事处:

农村宅基地的批准首先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根据长国土资政发[2018]46号文,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国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公安等部门、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关于池塘能否批宅基地的问题,虽然池塘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在镇(街)组织的村民建房联合会审会议上,水利部门会充分发表他们的意见,曾明确表示,如果是用于农田灌溉的水塘,不同意用来建农村住房;如果是荒废了的水塘,根据实际情况及水域面积大小等相关方面来确定,能否审批农村宅基地。

关于林地能否批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9月10日起执行),农村建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的村民居住生活房屋建设活动,因此,规划为林地的地方,不符合选址审批条件。

网友反馈:

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反馈称:“问题解决了,满意。”

【编辑:孙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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