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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牛牛2”:了解了,谢谢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雨桐 时间: 2020-04-27 14:08:21 

“网上听民意,网下解民忧。”近日,网友“牛牛2”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云平台留言:新开企业办公室场地补贴。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回复了网友。之后,网友反馈:“了解了,谢谢。”

网友留言:

请问企业办公室场地补贴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具体怎样操作?

单位回复:

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申报条件:对新入驻商务楼宇且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县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购置和租用办公用房补助。其中,购置500㎡(含)以上(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办公用房,按自用面积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租赁500㎡(含)以上办公用房,政策有效期内给予每年100元/㎡的租赁补助。扶持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 关于申报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长沙县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5.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6.企业购买(不动产证明)或租赁(不动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楼宇场地的证明;

7.入驻楼宇证明。 

申报说明:

1.享受过长沙县或经开区企业招商引资等特殊优惠政策中含办公场地补贴的企业不予奖励;

2.奖励对象有两类:一是进驻我县商务楼宇且在2018年11月26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新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服务业企业,二是已在我县注册,2018年11月26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新迁入楼宇的服务业企业;

3.房地产企业不予奖励。 

企业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86392835。

网友反馈:

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反馈称:“了解了,谢谢。”

【编辑:孙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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