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女士”:看到回复了,谢谢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雨桐 时间: 2020-07-20 17:23:34“网上听民意,网下解民忧。”近日,网友“陈女士”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云平台留言:城镇失业人员可以投靠父母转户籍回农村原籍吗?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公安局回复了网友。之后,网友反馈:“看到回复了,谢谢。”
网友留言:
你好!我以前户籍在长沙县路口镇明月村。2005年户口签出来了,变更为城镇集体户口。现在户口在星沙,我是失业人员。看到网上说可以投靠父母的形式转回原籍。但是去公安局户籍科又办不了,请问是什么原因。为什么我们同一个镇的其它村可以转户口回去。
单位回复:
长沙县公安局: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路口镇明月村现在是农村地区,据长公通【2016】71号文件,可迁往农村地区的是:夫妻投靠或大学生毕业(肄业丶转学)回原藉落户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没有城镇失业人员的城镇户口可以投靠农村地区父母迁户口的政策。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31--84015219。
网友反馈:
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反馈称:“看到回复了,谢谢。”
【编辑:孙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