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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注意哪些?长沙县人社局解答

文章来源: 星沙时报 作者:雨桐 时间: 2020-09-04 14:48:52 

红网时刻9月3日讯(记者 孙雨桐)作为多渠道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以减轻其社保负担。近日,不少市民向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事宜,经转办,长沙县人社局解答了市民疑问。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需要这些

“上个月离职后,想自己重新购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需要哪些材料呢?”市民蔡女士想将职工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留言提问手续办理问题。“如果市民之前在长沙县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续保,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即可。”长沙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从未在长沙县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

长沙地区户籍:①长沙地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②长沙地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仅根据居民身份证无法判断是否为长沙地区户籍的需提供)。

非长沙地区户籍: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收件窗口高拍后退还)。②居住地址为长沙地区且有效的《湖南省居住证》或有效的长沙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前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报

网友“飞雪无痕”留言:“长沙县40至50岁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社保补贴?”,长沙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长沙市本级和所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经本人申报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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