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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易女士”:谢谢,满意。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雨桐 时间: 2020-11-02 10:22:30 

“网上听民意,网下解民忧。”近日,网友“易女士”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云平台留言:如何使用医保。帖文发出后,经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医保局回复了网友。之后,网友反馈:“谢谢,满意。”

网友留言:

每月自费缴纳148.57元医保,每年缴纳一次大病医保,手上只一张农村信用社办的社保卡,请问这张社保卡能用来结算医疗费用吗?门诊和住院都能享受吗?享受比例是多少?

单位回复:

长沙县医保局: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1.社会保障卡是用于住院登记,没有个人账户金额。出院结账时,请用个人银行卡或现金支付。 

2.经核实,您在我县参保灵活就业医疗医保。因疾病住院可以享受医保住院报销,门诊不能够享受医保报销。 

3.住院报销比例为:

(1)起付标准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额按下设分段与自负比例累加计算:1万元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12%、9%、5%;1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负比例按一、二、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分别为8%、5%、4%,退休人员按以上自负比例的60%负担。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电话: 0731-84024458

网友反馈:

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反馈称:“谢谢,满意。”

【编辑:孙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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