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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为民办事|长沙县快速为“试岗”讨薪,200元薪资已支付

文章来源: 问政长沙县 作者:石倩妮 时间: 2025-12-29 16:09:18 

试岗讨薪篇.jpg

(制图/洪雨师)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9日讯(通讯员 石倩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据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统计,12月22日—12月26日,共受理办理人民网、红网、华声在线等网络问政平台,“微星沙”等微信矩阵群众留言174条,其中咨询求助类67条、投诉类104条、建议类3条,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70%。群众关注热点话题为住房保障类、人社类、城市管理类。本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重点关注人社类问题,为群众“试岗”讨薪,以实际行动打破“试岗无薪”的误解,彰显“小案不小办、件件系民心”的工作精神。

【关键词】

城市管理、市政设施、路灯

【诉求】

12月15日15时56分,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长沙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其在某足疗店试岗两天,店家不给试岗期工资的问题。

【处置】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核实处理。12月18日,该单位做出公开答复称,经执法人员介入处理,该店负责人将网友薪资进行核实后,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网友支付了200元。后执法人员电话告知网友处理结果时,网友表示工资已收到,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点评】

在许多人印象中,试岗几天似乎“不算正式工作”,被拒付报酬也常被视为“行业潜规则”,维权难度不小。然而,群众利益无小事,即便涉及金额仅200元,也关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与公平正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迅速介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了支付义务,成功为网友追回了试岗薪资。这不仅是一次高效的个案解决,更是一次有力的权益宣示:任何形式的劳动都应获得合理报酬,试岗期同样受法律保护。政府部门以实际行动打破了“试岗无薪”的误解,彰显了“小案不小办、件件系民心”的工作精神,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尊严与城市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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