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为民办事|长沙县:让政策“看得见”,为退役军人就医添保障
文章来源: 问政长沙县 作者:石倩妮 时间: 2026-04-17 14:50:32
(制图/洪雨师)
红网时刻新闻3月20日讯(通讯员 石倩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据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统计,3月16日—3月20日,共受理办理人民网、红网、华声在线等网络问政平台,“微星沙”等微信矩阵共收到群众留言178条,其中咨询求助类88条、投诉类84条、建议类6条,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69%。群众关注热点话题为住房保障类、教育类、城市管理类。本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重点关注退役军人就医优惠政策解读,通过及时公布政策并回应相关问题,有效解答了群众疑惑,增强了政策透明度和退役军人获得感。
【关键词】
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医疗优惠
【诉求】
2026年3月9日10时45分,一网友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留言咨询长沙县公立医院目前针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除挂号、缴费等优先外,就医有何优惠的问题。
【处置】
收到群众咨询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处理。3月13日,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称,目前,在长沙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面落实军人军属优先服务。具体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长沙县现行的优待政策如下:1.优先服务:全县公立医院均设立了“军人优先”窗口,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挂号、缴费、取药等环节的优先服务。2.医疗费用报销优待:针对住院医疗费用,我县目前对残疾军人、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执行特殊的医疗补助政策。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在医院窗口可直接结算并享受补助,最终实际报销(补助)比例可达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85%。
【点评】
针对参战、残疾等退役军人,长沙县不仅提供就医各环节的优先服务,还实施医疗费用优待政策。对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在医保报销后可通过补助进一步减轻负担,这体现了对退役军人奉献的切实回报,是健全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公布政策并回应相关问题,有效解答了群众疑惑,增强了政策透明度和退役军人获得感,有力推动了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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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长沙县泉塘自建房开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鉴定报告还需要吗?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场所为居民自建房,需要资料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全套复印件,房租合同,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居民自建房经营业态不超过三种承诺书。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办证窗口不再接收居民自建房鉴定报告。
“网友X”:楚天世纪城西苑6栋有业主在步梯平台私拉钢丝绳晾晒衣物,遮挡应急照明。
长沙县泉塘街道:街道、社区已联合物业上门与3106业主进行了沟通,明确告知其在楼梯间私拉晾衣绳占用消防通道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且放置鞋物对周围邻居正常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劝导其配合整改。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网友W”:长沙某物流有限公司无故克扣并拖欠工资。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经执法人员介入处置,该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您工资2000元支付到位。
“问政网友”:长沙县家和院电梯维保记录都已过期。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现场检查,家和院9栋电梯已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关于您所反映合格证过期的问题,经核查,该电梯本次检验期限为2026年3月,已在有效期内完成电梯检验工作。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待检验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后,及时张贴新的电梯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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