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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vuyora:问题已解决

文章来源: 问政长沙县 作者: 时间: 2025-04-04 14:52:42 

留言标题:长沙县卧龙居小区物业公司以断电催收物业管理费

留言人:网友lvuyora

留言时间:2025-04-01 17:36:18

留言内容:

我是星沙三一路卧龙居小区三栋三单元沿街商户,2024年8月4日,因楼上下水道堵塞漏到楼下导致门面货物泡水,损毁,我们自己找人搞卫生,清理损毁货物,自行消毒,全程物业没人沟通,对接,物业经理只说保护好证据,去起诉物业。之后再无沟通,协商无果自此未交物业费,物业只催收物业费,对于漏水事件只字不提,在此之前所有物业费分文未欠。到今天2025年4月1号,连续两次到物业办公室交电费,物业经理都以没交物业管理费为由拒交电费,物业公司不应以断电来催收物业费,这是违法行为,而且我是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长沙县卧龙居小区物业公司以断电催收物业管理费”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已联系星沙街道杉仙岭社区核实具体情况,经核实,卧龙居小区物业确实存在以断电催缴物业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针对上述问题,星沙街道杉仙岭社区已督促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必须依法依规催缴物业费,同时组织双方召开协商会议,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物业公司已恢复供电,问题已妥善解决。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星沙街道联系(0731-8401034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

网友评论:

网友lvuyora: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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