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t0cl63h:你好,问题已解决,谢谢
文章来源: 问政长沙县 作者: 时间: 2025-04-17 15:05:34留言标题:长沙县一小物流公司经营困难,请求酌情少罚款或撤销罚款
留言人:网友t0cl63h
留言时间:2025-04-12 15:21:35
留言内容:
您好领导我是长沙县榔梨镇首邦物流园的一个小物流公司职员,2024年3月份安监部门吗物流园检查,因为工人没戴安全帽,检察部门场下了通知书罚款5000,希望政府少罚款或者不罚款,我物流公司一定积极配合政府改进,提高安全意识。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您因涉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被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依法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告知了您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您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申请,也未履行法定义务。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申请了长沙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您于2025年4月16日已履行了法定义务。
以上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0731-85252110)
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7日
网友评论:
网友t0cl63h:你好,问题已解决,感谢领导关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