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最新明确:这些地方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文章来源: 红网 作者: 时间: 2025-10-21 10:49:26

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线—滨湖路—黄兴大道—黄江路—胜利路—双鹿路合围区域。
望城区黄桥大道—腾飞路—金星北路—县道X065—潇湘北大道—银星湾路—潇湘北路合围区域。
前两款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旅游度假区等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及安全距离范围内;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安全距离范围内。
据了解,该通告指出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包括:岳麓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除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和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要求,承办国家级、省级重大活动,需要在禁止燃放区域或限制燃放区域的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将评估意见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报公安部门审批后,依法依规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对于燃放品种也有相应规定,《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属于本通告允许燃放的品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长沙市人民政府在通告中同时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支持长沙市烟花爆竹企业积极研发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产品,实现产业提质升级。经批准实施的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本通告限制。
如何确保通告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要求,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依法严格控制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通告特别提醒,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10;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以及摆摊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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